不久前,计划中的我国第一高楼——上海中心大厦在网上公示环境评估报告,其中“玻璃幕墙反射光的影响”引人关注。
玻璃幕墙引发强光反射造成光污染,已成为城市发展不可忽视的问题。它究竟是轻便、美观的建材“天使”,还是引发光污染的“魔鬼”?
记者近日走访了“光反射影响”的主要论证及审批部门。
内环线内曾被禁用,但收效不明显
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建筑节能科和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2位负责人不约而同提到了一件事——1999年,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规定由市建交委编制“禁、限目录”,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2000年,首批“禁、限目录”公布,玻璃幕墙名列其中。当时明确规定:“内环线以内,除建筑物的裙房外,禁止设计和使用玻璃幕墙;在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使用玻璃幕墙面积不得超过外墙面建筑面积的40%。使用玻璃幕墙的建筑工程,应当经过环保管理部门的环境评价,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
但玻璃幕墙的发展脚步,没有因目录公布而停滞不前。市建交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恩解释:“在目录公布之前,许多建筑项目已通过审批,这个正当理由,使这些项目可以不受目录制约。”
目前在马路两旁比比皆是的玻璃幕墙建筑,不少都是2001年以后建造的,且处在内环以内。禁而不止,表面是因为打了项目审批的“时间差”,其实有着迫不得已的苦衷。
高楼不用玻璃幕墙还能用啥材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玻璃幕墙的广泛使用,主要是针对目前全市超高层建筑层出不穷的“无奈之举”。这位专家曾参与审批市内多项重要建设项目,她说,虽然有关玻璃幕墙使用限制的规定出台多年,但要想彻底禁用,“不现实”。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建筑节能科负责人沈先生的观点是:“‘一刀切’的做法不太合适。”
“玻璃幕墙确实有存在的必要,它的一些优点是其他建筑材料不可替代的。”吴恩解释说,特别是针对四五十层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对地基的承重要求相对较高,同等情况下,不得不采用重量较轻的玻璃幕墙作外墙。“一二百米高的大楼,如果不用玻璃幕墙,还能用啥更好的材料呢?”
除了轻便,玻璃幕墙还有美观、耐震、通透度高、施工迅速等优点。从上世纪70年代初起,上海首次尝试把它融入城市建筑,至今已超过30年,技术过关,安全系数高,使它自然而然地成了众多建筑设计师和开发商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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