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
最新、最全的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城市猎房 > 房产新闻 > 各地房产新闻
新闻检索:

房屋登记费告别按面积收

www.letfind.com.cn 发布时间:2008-5-30 8:51:09 责任编辑:小曹 来源:东南快报
  

  本月起,厦门市执行新的房屋登记收费标准,房屋登记费全面按件收取,不再与房屋的面积挂钩,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日前公布这一消息。

  据了解,此前,厦门市的房屋登记费中,住房登记费是按件收取,但非住房登记费则按面积收取,具体为150平方米以下150元/件,151~500平方米300元/件,501~1000平方米600元/件,依此类推,最高的超过20000平方米的登记费为8000元/件。

  新标准执行后,住房登记费每件80元,非住房登记费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以完成一次登记为一件。

  住房附属的杂物间和独立住宅楼(包括自建和统一规划建设的)底层为商业店面,其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与住房一起完成一次登记的,按住房收费标准收取房屋登记费。

  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以及因房屋坐落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变更登记,减半征收。房屋登记费中含权属证书费,只核发一本证书的免收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支持 】【 反对 】【 打酱油 】【 作者:高金环 】 【 发表评论
  • ·正在载入相关文章,这个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
资讯推荐
::发表评论::
昵    称:
评论内容:



开通猎房博客,让十万网民倾听您的声音
::评论内容::
推荐阅读
  • 24小时热门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 本周热评
        • 本月热评
        • 年度热评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方式招聘信息相关法律意见反馈福州地图实用工具
              TAG:房屋登记费,房屋,
              copyright ©2009 LetFind.com.cn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 05003910 号 猎房公司 资讯频道 版权所有
              家居客服 \"609743656    房产客服 \"563180264    友情链接 \"31996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