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大地震给社会留下了众多的社会问题,其中一个在30年前唐山大地震后根本不会存在的问题,那就是房贷的偿还问题。此外,大地震过后,满目的残墙断垣,也为今后的购房人留下了深深地思考。
按说,在正规的购房贷款中,购房者在办理按揭时,都办理了住房抵押手续,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按揭银行有权处理房屋。当房屋在地震中损毁后,购房人不可能再为一个不存在的房子付款,问题是银行却没有房子可以拍卖来收回自己的贷款。在开发商、银行、购房人三者之间,最划算的是开发商,他把房子建了,卖了,走了。最受伤的是银行,购房人是用银行的钱买的房子,房子没有了,损失的只是部分首期付款,加一定年份的还款,如果购房人不再还款,银行就成了最后的买单人。我们不知道这种贷款额度有多大,仿照美国的“次贷危机”,本人姑且称之为“灾贷危机”。(当然,这种“灾贷”还应包括灾区范围内的农业贷款、工商业贷款)。如果这种“灾贷危机”达到一定数量,央行不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可能会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问题。
除了住房的“灾贷危机”外,地震还可能影响人们今后的购房意愿。不过,中国由于社会保险,养老体系还不健全,老百姓还是觉得至少要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正如俗话说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但是从害怕今后地震灾害中房屋损毁,落个鸡飞蛋打结果的心理来看,人们购几套住房的做投资的意愿可能会有所下降,这或将引起房地产价格上涨速度趋缓。(停弦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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