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女士:去年10月我把江南水都一套房子通过中介A卖给了小李,由于房产证最近才办好,所以买卖手续尚未完成。但是最近我突然发现,小李把房子通过另一家中介B卖给了另一个小丁,还把我和小李签下的合同作为抵押,放在了中介B。我想知道,小李的做法是不是合法?
回复:由于陈女士的房产证才刚刚办好,尚未过户到小李的户头上,此时房子的产权人仍然是原房主陈女士。小李和陈女士的合同并不能代替房产证的法律效力,因此,在没有取得房子产权证的情况下,小李对房子没有转售的权利,因此,小李和小丁的购房买卖是无效的。如果小李和小丁已经签订了相关合同,那么这就属于无效合同,小李需要承担主要过错,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小丁和没有产权证的小李进行买卖交易,也有部分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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