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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产业调整用"标准"说话 十大指标定企业去留

www.letfind.com.cn 发布时间:2008-5-6 9:51:43 责任编辑:小苹 来源:佛山日报
  

  陶企是否能留下 十大指标来评价

  全市10月底前完成对陶企进行全面评价,实施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佛山陶瓷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才能继续留下来做强做大?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出台的《佛山市陶瓷产业结构调整评价指导方案》获悉,佛山今后将以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10个方面的要求对现有陶瓷企业开展全面评价,不搞“一刀切”,通过对佛山陶瓷产业结构状况进行系统分析、深入评价和实行分类指导,陶瓷企业进行一次验收,合格的允许其继续经营,符合条件的就扶优扶强。

  十大指标评价是否“合格”

  去年以来,市政府提出“扶持壮大一批,改造提升一批,转移淘汰一批”的陶瓷产业调整工作思路,使佛山陶瓷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但是随着陶瓷产业调整的不断深化,企业期盼政府出台一个更加具体的总体标准。

  随着节能减排环保压力的不断增大,根据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等工作的要求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陶瓷产业调整提升工作的通知》(佛府办[2007]234号)有关工作部署,为更好地指导我市陶瓷企业的调整提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以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劳动保障等10个方面的要求列为对我市陶瓷企业开展评价。

  “评价内容是根据国家、省的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和佛山实际来制定。”市经贸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方案编制过程中不但征求了各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专家的意见,而且反复听取了协会及陶瓷企业意见,是着眼于佛山陶瓷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如清洁生产方面,目前佛山有6家省级陶瓷清洁生产企业,这虽是一个硬指标,但也不是可望不可及的目标,陶瓷企业通过一定的努力是可以达标的。

  评价10月底前完成

  据方案透露,对企业开展检查评价由各区具有相关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实施,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2008年10月底前按照评价内容完成对辖区内的陶瓷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评价。

  对第一次检查评价未达到要求的陶瓷生产企业,在经过限期整改、提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区政府陶瓷产业调整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各区政府须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复检工作。

  各区政府须在每次检查评价后将各项验收情况报市陶瓷产业调整提升联席会议办公室。

  实施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据方案透露,经检查评价达到上述要求的企业,可允许其继续生产经营;同时,各区可结合企业规模、效益、品牌、创新能力等确定若干重点扶持对象,享受我市制定的陶瓷产业扶优扶强的有关政策;检查评价未达到要求的企业,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不能达到要求、符合关闭条件的,将依法实施关闭。

  “对陶瓷企业的评价指导不搞‘一刀切’”。市经贸局有关负责人说,对全市陶瓷企业进行评价后,实际分三类来进行指导:一类是符合要求的,允许在佛山继续经营,并力促其持续改造提升;二类是符合扶优扶强政策范围的,促其做强做大;三类是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是整改不合格、符合关闭条件的将依法进行关闭。

  佛山陶瓷企业十大评价指标

  1 清洁生产要求

  企业应通过市级或以上清洁生产审核,或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 能耗要求

  企业产品单位能耗必须达到国家或省有关要求。必须符合《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规定:

  企业须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能耗进行测试,以测试报告的能耗数据作为依据(能源监测的资质是指该机构的能源监测资格通过国家计量认证、且具有有效资格证)。

  3 使用能源要求

  企业应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柴油等低含硫量或不含硫的燃料;使用其他燃料的,必须符合燃料含硫量的要求:即燃油含硫量低于1.0%、燃煤含硫量低于0.8%、水煤浆含硫量低于0.5%。

  4 环保要求

  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环保管理规范,有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按时足额缴交排污费,近一年内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没有因环境违法而受到行政处罚,生产废水必须100%循环利用。

  5 交通运输要求

  所有进出企业的原材料、燃料、半成品、废品,必须使用封闭式运输或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撒漏。

  6 劳动保障要求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劳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7 职业卫生要求

  企业厂区及车间必须达到《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和职业卫生标准的有关要求;其作业场所的空气粉尘(总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温度、噪音等必须符合有关标准;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必须确保使用时处于正常状态。对有煤气生产和应用的企业,必须符合一氧化碳、硫化氢职业接触限值。

  企业内所有原材料、燃料、半成品的运输和堆放必须有封闭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8 税务要求

  企业必须依法纳税,年度内(验收上一年度)未发生定性为偷、逃、骗、抗税的税务违法行为。

  9 安全生产要求

  根据省安监局《广东省陶瓷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企业能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并经评估验收达到相应等级。

  10 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要求

  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生产的产品不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若国家颁布更新版本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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