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吴凤村东社自然村老人会以“新农村建设”为名,于去年3月起组织全村140多户686名村民非法占用21.49亩农用园地抢建集资房。据了解,该批违法建设设计建成10座326套,已建成2座10层框架、1座9层框架、1座7层框架、1座6层框架、1座地基。近日有关部门进行暗访时发现,有关人员仍在顶风违法抢建,企图造成既成事实。这是迄今为止我市发现的面积最大的一起非法抢建事件。
占用农用园地非法抢建
该批违法建设位于义序自来水厂东南方向,属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收储地块。记者在现场看到,近百名建筑工人正在进行紧张施工,打桩声、混凝土搅拌声不绝于耳,非法抢建的建筑有2座楼房已封顶,几座楼房已搭成六七层框架。
据了解,该地块原为农用园地和果园,后被当地村民强行吹砂抢建。该处临河望江,交通便利,风景优美。因非法建筑场地被围墙包围且有专人在铁门处看守,记者未能进入施工现场,只好在周围一带察看。
仓山区盖山镇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东社自然村所有村民140多户、计686人(含外嫁女)均参与集资,其中陈某官、陈某旺等人为重要组织者,陈某利、陈某杰等人负责管理非法集资款项。该违法建设预算约8万元/套。截至2008年3月底,每人已缴纳集资款2.4万元,总计1646.4万元。
据了解,目前尚无外来人员参与集资建房。该自然村14名党员干部的家人、直系亲属均参与集资。
有关部门多次劝说座谈无果
“这些村民未经任何审批就非法进行抢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等有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福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有关人士说。
2007年8月16日,福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了这一非法建设情况,执法人员当即进行制止,并在现场张贴《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通知》(榕政【2007】10号)。2007年9月13日,福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在仓山区国土资源局测绘队的协助下,对该片违法建设面积进行测量,实测后发现被村民非法建设的园地面积达21.49亩。由于涉及占用农用园地进行非法建设,2007年10月8日,福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将此事首次函告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经侦大队,随后执法人员又多次到现场进行制止,但数次遭到阻挠,执法行动无功而返。
盖山镇政府也先后召开32次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镇、村有关负责人先后87次带队下村到现场进行工作部署,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劝说、座谈、执法等,组织各种执法行动50多批次,谈话诫勉村党员干部及违法建设主要组织者33人次,甚至开展彻底断水断电行动3次,但违法建设者随后购置了发电机、抽水机等继续进行抢建。盖山镇有关部门虽迫使其于2008年1月23日停工,但到2月22日,该处违法建设再次开工建设。
据介绍,东社自然村每日召集50多名65岁以上老人常驻施工现场,遇到部门执法立即鸣锣召集全自然村人抵制执法,采取“不接受、不对话、不协商、不妥协”方针,甚至对违法建设以身相护、以死相拼,致使每次执法,执法人员均遭到谩骂、威胁、围攻,违法建设始终无法得到有效制止。不少村民甚至希望造成既成事实,待违法建设建成后即搬进去居住,给有关部门执法造成更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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