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
最新、最全的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城市猎房 > 房产新闻 > 楼市维权
新闻检索:

售楼人员回家结婚合同延期客户索赔10万

www.letfind.com.cn 发布时间:2008-5-5 9:04:24 责任编辑:小曹 来源:厦门晚报厦门晚报
  

  据说是售楼经办人员回老家办婚宴,来不及赶回厦门,提出要延期签买卖车库的合同。而买家恰好是一个律师,深谙法律,非要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据悉,一审法院支持了律师的主张,要求开发商支付律师10万元定金。开发商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2007年12月11日,连姓律师与开发商签订一份《集友广场(国源滨北国际(查看地图))定购书》,定购集友广场地下一层的车位,双方约定应在15日内(2007年12月26日之前)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连律师支付了定金5万元。

  连律师说,2007年12月26日,他分别打电话给集友广场售楼处工作人员以及销售顾问,要求签正式买卖合同,对方回答说买卖合同要延期到26日以后签订,因为负责签订合同的售楼人员回老家办婚宴,来不及赶回厦门。第二天,连律师又与售楼经理联系,经理说不能如期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开发商不能如期办妥车位的解押手续。

  开发商辩解说,车位的解押手续已经在2007年12月26日办理完毕,具备交易的条件,是连律师自己不来签合同。经办人不在,开发商可以安排其他人协助签约。另外,开发商称,他们在2008年1月8日接到连律师的函件后,回函仍希望继续签约。

  开发商认为,连律师是在利用法律知识来挣这笔钱,不厚道。连律师觉得好笑:如果开发商不违约,自己又怎么能够索要赔偿?律师的法律知识为什么就不能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审法院认为,开发商在没有经过连律师同意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推迟签约时间,显然已经构成违约,应当依照定金罚则承担责任。(厦门晚报记者徐林武廖桂金通讯员三里)
 

【 支持 】【 反对 】【 打酱油 】【 作者:转载不详 】 【 发表评论
  • ·正在载入相关文章,这个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
资讯推荐
::发表评论::
昵    称:
评论内容:



开通猎房博客,让十万网民倾听您的声音
::评论内容::
推荐阅读
  • 24小时热门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 本周热评
        • 本月热评
        • 年度热评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方式招聘信息相关法律意见反馈福州地图实用工具
              TAG:售楼人员,延期客户,索赔
              copyright ©2009 LetFind.com.cn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 05003910 号 猎房公司 资讯频道 版权所有
              家居客服 \"609743656    房产客服 \"563180264    友情链接 \"31996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