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07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工作将于4月23日正式开始,本次可供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为西园东一区、西园二期、西园新苑和福湾新城秋月苑等4个项目。
每日选房签到截止时间为上午8:30,迟到的选房人按实际到场的先后顺序安排至准时签到人员之后选房,选房当日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购房资格。
选房地点有两处:45平方米、60平方米户型组在金山桔园二期售楼部(咨询电话:87277188、87277088);75平方米、90平方米户型组在西园东一区项目现场(咨询电话:87510793)。两处选房现场将展示全部备选房源的户型图。
据悉,每日选房户数将视选房速度而定,选房时间为10天~15天。
为给选房群众创造较好的选房条件,4月18日开始由各开发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的特定区域或选房现场组织看房工作。各看房点将公开展示项目总平图和户型图,供选房人提前到场观摩。具体的看房事宜请致电详询:
西园二期、福湾新城秋月苑(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7277188、87277088)
西园东一区(市直管公房经营开发总公司,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87510793)
西园新苑(新店房地产开发公司,联系人:王小姐、87054688、87054689)
选房该带哪些材料?
选房人每日上午签到时,应出具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的选房通知单。若申购人确系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受托人必须出具身份证及与申购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受托人如非申购人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特指父母、子女、配偶)还应出具申购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
选房人选定购买的单元房后,要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选房承诺书并缴交定金,因此,选房人在选房当日除携带上述证件和材料外,还应随带一张银联卡(预存一定金额的款项),以备缴交3万元定金之用。
福州经济适用房要调价 楼层朝向价格调节系数将定
经适房楼层朝向调节系数的计算原则是:单套住宅零售价格应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加上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增减的代数和小于或等于零的原则确定。
相关企业在计算单套住房零售价格时,具体层次价格调节系数、朝向价格调节系数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层次价格调节系数:每层价格调节后每平方米递增额度不得高于30元,递减不限。单幢住宅价格递减幅度必须大于或等于递增幅度。单套住宅具体零售价格,企业可参照以下办法确定:以本幢住宅楼中间层数调节系数为1,高层递增、低层递减的办法计算。
2. 朝向价格调节系数:由企业参照以下标准确定:(单位:%)
(1)一字形住宅楼: 东头第一套 2
中间 0
西头第一套 -2
(2)点状形住宅楼: 东南套房 3
西南套房 2
东北套房 -2
西北套房 -3
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问题
现行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福州城区常住户口;
2 、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
4、家庭平均收入4万元以下。
根据福州市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从2006年3月1日起调整为家庭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家庭。
购房者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出售;单套建筑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核准面积部分仍按基准价格出售,超过核准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出售。
另外,廉租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家庭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低收入群体和环卫工人;限价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在福州工作的中低收入常住居民以及拆迁居民。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批准。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如下:
(1)申购人根据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在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http://www.fzfdc.gov.cn)上发布的公告明确自己的登记顺序号,并持本人身份证以及登记顺序号到售楼部领取《福州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购人填写《福州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3)申购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属省属单位的由省直房改办审批确认;
(4)申购人无工作单位的,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理处证明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
(5)申购人持经单位或居委会、街道证明的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区房地产管理局签章。
(6)申购人配偶由所在单位出具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
(7)申购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配偶单位出具的住房和经济收入证明到市房委办初审。
(8)福州市房委办初审后,会同福州市监察局登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9)登报公开监督15天后,申购人到福州市房委办领取审批表并选房。详情以报纸公告为准。在正式组织选房前,市房委办统一安排开发建设单位公布房源信息,详细告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楼幢分布、房屋户型、面积等信息。申购人于选房日携个人身份证及“选房顺序号”前往选房地点,凭选房顺序号依序选房,并按规定办理购房手续。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程序由市房委办组织安排,项目开发建设单位配合实施,市房管局监察室派人现场监督。
(10)选房后,申购人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此外,申购人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经济适用房取得施工证后,才能根据登记顺序号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相关部门再根据审批表的先后顺序向买房人发放选房顺序号。有了号码并不等于就能买到经济适用房。选房顺序号是按照申请表提交的时间决定的,并非最先取得号码的人就可以最先选房。
经济适用房申购人必须带齐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现住房证明材料,填写《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基本情况登记表》,领取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登记顺序号。但并不是有了放号就一定能买到经济适用房,还得经过审批。
已被确认可以领取《申请表》,但超过期限仍未前往领取的,视为弃权,其登记顺序号同时作废。
登记顺序号是作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排队轮候证明,市房委办根据房源供应情况,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向申请排队的申购人发放“审批表”。申购流程中涉及的各相关单位证明,均为当年有效。
超过业务受理期限仍未递交申请表格的,视为弃权,其填写、盖章的表格,不能作为下次申购审批的依据。
正在载入相关文章,这个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