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
最新、最全的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城市猎房 > 房产新闻 > 福州房产新闻
新闻检索:

二套房贷会考虑人均住房面积 闽银行未有通知

www.letfind.com.cn 发布时间:2008-3-31 8:54:38 责任编辑:郭倩倩 来源:东南快报
  

    日前北京、上海等地媒体报道称,已经有部分银行对央行07年12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下简称《补充通知》)规定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中的“人均住房面积”做出了初步界定。如,北京标准人均住房面积为26.6平方米,上海则为33平方米。

  30日,各商业银行在我省分行对此均表示并未接到有关通知。目前我省各银行对“人均住房面积”尚无明确界定,不过,在执行中已经开始使用省内各市级统计部门出具的“当地人均住房面积平均水平”作为参考。如福州地区各银行就使用福州市统计局发布的29.6平方米(2006年数据,2007年数据尚未公布)作为参考。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操作方式在央行相关政策出台后不久已经初步商定。同时还初步商定按购房所在地市来确定标准。即假如省内某地市人均住房面积平均水平与福州不同,而持该市户口人士来福州买房,也要按照福州的人均住房面积标准来界定。而对购房人原首套房人均住房面积的证明则初定由房管部门出具。只是到目前为止,上述讨论内容尚未形成正式文件。

【 支持 】【 反对 】【 打酱油 】【 作者:周昆 】 【 发表评论
  • ·正在载入相关文章,这个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
资讯推荐
::发表评论::
昵    称:
评论内容:



开通猎房博客,让十万网民倾听您的声音
::评论内容::
[newsop] [标签:]
推荐阅读
  • 24小时热门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 本周热评
        • 本月热评
        • 年度热评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方式招聘信息相关法律意见反馈福州地图
              TAG:第二套房贷政策,福州,银行
              copyright ©2008 LetFind.com.cn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 05003910 号 猎房公司 资讯频道 版权所有
              家居客服 \"609743656    房产客服 \"563180264    友情链接 \"31996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