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黄先生购下锦绣花园小区2号楼301单元的商品房。当年,黄先生和家人就住了进去。第二年,黄先生从开发商处获得购房发票,发票上建筑面积为90.42平方米。
据黄先生介绍,退休前他是做与建筑相关的职业,所以很在意《产权证》,对办理流程也比较了解。拿到发票后,他就要求开发商金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帮其办理《产权证》。但是,与他同期购房的业主取得《产权证》后,他家的《产权证》却迟迟没有音讯。
经过了解,黄先生得知,虽然他房子的实际面积和申报的面积都是90.42平方米,但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备案的“预先登记面积”只有73.64平方米。由于面积有出入,《产权证》因此迟迟办不下来。
备案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为何会出现误差呢?与开发商交涉后,黄先生得知,备案面积与房屋规划上的面积是一致的。
但是,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涉及302室住户的拆迁补偿问题,2号楼301室和302室的建设未按规划图纸进行。而开发商在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预先登记时,备案的面积与图纸却是一致的。因此,301室和302室的实际建筑面积都与备案面积有出入。
2003年,黄先生退休后,开始全力办理此事,但是,相关工作人员一直推诿。2004年,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表示会帮他处理此事,并与交易中心方面的工作人员做了沟通。然而,正当问题即将解决的时候,这名负责人遇到一场车祸,住进了医院。之后,黄先生也因病入院治疗。
2005年,黄先生出院后发现,开发商方面的这名负责人离开了该公司。同样,交易中心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也调离了岗位。
2007年11月1日,小区开发商金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打了个报告,希望交易中心对房屋面积进行重新测量,同时办理产权预先登记变更。然而,黄先生将开发商的报告交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后,却迟迟没有回音。
20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黄先生购买的是商品房,《产权证》应由开发商出面办理。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对于出现面积误差的房子,交易中心会以核定面积办理《产权证》。但是,测量工作应由开发商聘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而非业主或交易中心出面测量。
(记者 姜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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