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花近40万元买了套房子,交房3年了却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近日,六一北路佳和公寓的住户夏女士打进福州晚报热线反映了此事。
夏女士介绍,2005年1月,她以每平方米3250元的价格购买了佳和公寓2层的一套商品房。按购房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当在2005年3月31日前交房,在交房后365日之内,即2006年4月前办理好房屋产权证。然而,距交房近3年了,住户们还是没有拿到产权证。
据李先生介绍,佳和公寓共有约90户住户。从2006年初开始,就有业主联系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办理情况。在超出合同约定的房产证办理期限后,住户们联系得更加频繁了,但无一例外都没有结果。
他们也曾经向福州市建设局反应过此事,但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公寓内也有住户向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投诉过,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回复称,佳和公寓已办理预先登记,已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条件,购房人可持合同、发票、购房证明和维修资金缴交凭证申请办理。
但让住户们忧心的是,当初他们只拿到了开发商出具的临时收款收据。他们必须拿这些收据找开发商更换正式的购房发票才能去办理产权证,但是现在开发商如人间蒸发了一般,根本找不到人。因为,在2006年夏天,他们曾到购房合同上写的公司注册地址——鼓楼区湖东路太阳广场 9楼 C2层——寻找过,发现该公司已经撤走了。而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在房子卖完以后也早就无影了。
去年,李先生按照地址给开发商寄了一封挂号信,说明需要购房发票的事,但信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现在我们也不要求开发商做些什么,只希望他把购房发票给我们,尽快把产权证给办了。”李先生无奈地说。
在采访现场,李先生当场拨打了购房合同上所写的开发商的联系电话,但是该号码已经成为某海鲜酒楼的订餐电话。记者又通过114查询了该公司登记的另外一个号码,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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