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屏东小区正式动迁 原产权建筑补偿5500元/㎡,屏东动迁,房屋动迁补偿](/UploadFiles/2007-09/2007092811194374212.jpg)
屏东小区旧貌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省直屏东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已正式启动,拆迁期限为9月26日至2008年3月31日。对拥有产权的原住户全部采取就近产权调换并优先选房源的方式。住户如不进行产权调换,自愿要求货币安置的,按原产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500元给予补偿。
屏东小区危旧房改造和华屏路扩建将同步进行,华屏路拟拓宽至28米。国庆假期后,拆迁工作人员将逐户进行宣传、动员,明确协商期、奖励期限及相关措施并核对房屋面积。对原住户的费用补偿为:以房屋所有权证为计套依据,搬家费按每套600元,一次性给予补助;在正式实施搬迁之日起20日内搬迁交房并签订协议者,每套奖励500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原住户产权面积,每平方米每个月补助8元,自搬迁之日起计。临时过渡期,自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限期最后一日起计算,高层建筑为36个月;无产权杂物间按每间2000元给予补偿;私有产权杂物间按每平方米1200元给予补偿。
据悉,安置面积以原住户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住房建筑面积(含公摊部分)为基准,实行新、旧房1:1的同等产权调换。
原住户按现有的产权房屋原则上以一套换一套,并参加首轮选房。如增加面积超过50平方米并以一套换一套的,不能参加首轮选房,只能随后参加第二轮选房。
因家庭实际情况,确实需要一套换二套的,如增加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可以一套换两套,并参加首轮选房;一套换两套增加面积超过30平方米但未超过50平方米的,只能参加第二轮选房;因受房源限制,增加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不能以一套换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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