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中介公司负责人称,该公司的定金监管是由中介、银行、客户三方为主体的,交易期间谁也挪用不了。
而据榕城几家大型中介公司的老总称,福州主管部门只规定了购房款要第三方监管,定金并不属于购房款,也没有规定说要监管。另外,定金的缴纳额本应是购房款的10%,也就是说一套60万元的房子,买方需要交6万元定金,但按福州的行情,一般只收取2万~3万元,"这笔钱数额太小,交易之后还要扣除中介的佣金,还要替卖方支付税费等,对大中介来说,监管的意义并不大"。
对此,业界人士称,虽然每个客户要交的定金只有两三万元,但对大型的中介来说一个月交易两三百套,其收取的定金就达五百万元左右,每套房的成交期限在两个月左右。在成交前,这些定金都可供中介随意挪用,有的中介拿去炒新股赚钱,有的中介拿去扩张店面或收购二手房做差价。有关人士还透露,一些只开一两家门店的小型中介,员工的工资就是靠收取的定金来周转,一旦关门,客户的定金肯定拿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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