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
最新、最全的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城市猎房 > 房产新闻 > 福州房产新闻
新闻检索:

[福州]省建设厅规范销售买房预订金15日退还

www.letfind.com.cn 发布时间:2007-8-23 9:01:46 责任编辑:尚孜 来源:东南快报
  

  如果买房被收取了预订金,可望在15日内收到退还款。昨日省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严禁以放号、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办理VIP卡等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等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通知要求,无论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通知下发之日前以各种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立即整改,停止违规行为,并在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将向购房人收取的所有各种费用退还。

  通知指出,除了退还预订金,房地产开发企业还要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报告清退整改情况;逾期不整改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并向社会曝光,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为防止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抬高房价,通知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开盘售房,逾期未开盘售房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各地有关房产主管部门将马上对本地在售或现售商品房项目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

【 支持 】【 反对 】【 打酱油 】【 作者:转载不详 】 【 发表评论
  • ·正在载入相关文章,这个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
资讯推荐
::发表评论::
昵    称:
评论内容:



开通猎房博客,让十万网民倾听您的声音
::评论内容::
推荐阅读
  • 24小时热门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 本周热评
        • 本月热评
        • 年度热评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方式招聘信息相关法律意见反馈福州地图
              TAG:福州市建设厅,福州买房,福州买房首付,福建省建设厅
              copyright ©2008 LetFind.com.cn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 05003910 号 猎房公司 资讯频道 版权所有
              家居客服 \"609743656    房产客服 \"563180264    友情链接 \"319965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