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1日召开的2007年福州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从4月15日起试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电子合同制,计划在上半年实现销售和合同备案同步进行。这将有力地保证购房者合法权益,防止开发商内部认购、违规促销、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为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套上“紧箍咒”。
严查违规预售商品房
今年,我市将加大对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会议要求,在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基础上,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要严格把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的,坚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责令其限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查处。
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
目前我市商品房预售实行的是制式合同。但有些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后,迟迟不向交易中心备案,一方面损害了购房者利益,另一方面交易中心无法及时掌握商品房预售情况。为此,我市将从4月15日起试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
电子合同内容与制式合同一样,但形式不同。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时必须从交易中心联网的电脑上下载电子合同。网上公开发布信息通过办理预售许可时采集,分为可改信息和经审批信息;电子合同签约24小时后自动生效,生效后的撤消必须在10天之内由双方到交易中心当场申请;从4月15日起,新发的预售许可证按此试行;公布的可售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无正当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
彻底解决产权证遗留问题
产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年该中心将对产权登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分析,找出症结,并做好房屋预先登记工作。对产权办证问题不在购房者一方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与规划、土地、建设、税务、消防等部门积极协调和紧密配合,深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房地产权益,争取今年彻底解决房屋产权办证遗留问题。
产权登记办证即来即办
今年我市全面加强管理流程,对目前的业务审批模式进行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对一般业务实行一审负责制,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度对部分新批商品房办证实现即来即办。
结合我市4月15日试行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工作,首先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识核定和预先登记等开发商业务中实施,下一步推广到由开发商、银行及中介企业代办的商品房买卖和购房权抵押、二手房买卖等业务。“自助报件、网上受理”的模式将在今年内在我市实行。
(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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