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设部、央行联合下发通知,明令禁止房产中介的三类炒房行为。同时规定,今后,交易结算资金必须设立专用存款账户,以保证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较全国而言,虽然福州房地产领航">福州房产中介的整体环境良好,但还是有不少小中介公司,通过各种隐蔽手段,恶意炒高房价,从中赚取巨额利润。
【政策】严禁三类“赚差价”
这份《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执业时,必须明示或采用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推荐的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同时规定了三种禁止行为,分别是: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不得对交易双方隐瞒真实的房屋成交价格,赚取差价,也不得采取内部认购等手段营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误导和欺骗当事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发布虚假、未经核实或重复的房源信息,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并保证信息与事实相符后,方可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不得泄露或利用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曝料】小中介赚差价花样多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目前,福州有上百个房产中介品牌,1000多家门店,而门店数量在20家以上的上规模公司却不多。
“从消费心理来说,买卖双方一定更愿意选择大品牌公司,而那些中小规模的中介之所以还能生存,其中隐藏着不少猫腻。”一位资深房产中介经纪人陈先生告诉记者,比较普遍的做法就是利用房东收取“实收价”的心理来牟利。一般来说,二手房的报价主要分为“实收价”和“各税价”两种,前一种价格,是指不包括任何税费,也就是说,买方需支付双方所要缴纳的一切税费。后者则是指双方各自支付税费。
现实操作中,许多房东都喜欢出实收价,因为这样不需要再计算其他税费,看起来比较实惠。于是,那些小中介公司就会和房东签订一份“实收承诺函”,把总价限死。这样一来,多卖出的价格,就被中介或经纪人赚走了。
“还有一种手段就是签订双合同,这种方法比较冒险,因而相对少见。”陈先生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房东出了70万元的售价,为了给买方以讨价还价的空间,中介的报价一般都在72万~73万之间。在向市场推荐房源的时候,如果反响比较好,甚至有人愿意加价买入,中介就会叫一个朋友,冒充买方与房东签订70万的买卖合同,先下几万元的定金。另一方面,再与真正的买方签订一份高价的合同,从而赚取差价。
此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介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中介业内有一种“现金收房”的说法,就是指中介公司利用资源优势,把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子收入囊中,之后再加价挂出销售。
【业内】资金监管模式改变
对于这项建设部的新政,许多大规模的品牌中介都表示欢迎。大家普遍认为,交易资金必须进入专用的银行存款账户,这将彻底改变福州房产中介传统的资金监管模式。
据记者了解,为了方便交易,目前,福州大多数的房产中介公司均采用中介企业自身监管资金的方法,即买方把交易资金先打入中介公司法人的账户,待产权过户完成后,再把钱转给卖方。
从2005年起,福州双安房产就设立了专用的银行存款账户。日前,福州麦田房产也注资1000万成立了一家担保公司,保证交易资金安全。
一家中介公司负责人指出,那些涉足“现金收房”的中小房介公司,资金大多来自买家寄存在其账户上的购房款。还有不少中介利用这部分钱,为一些抵押的房子先行解押,以体现中介的增值服务。如果今后交易资金只能通过银行专用账户,那么,这些资金成本就必须由房产中介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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