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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签了合同房价涨了卖方不肯卖

www.letfind.com.cn 发布时间:2006-11-11 9:09:34 责任编辑:城市猎房 来源:福州晚报
  

  陈小姐通过房产中介联系到了打算卖房的郑先生,两人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的三方合同。可合同都签好了,郑先生突然改变主意不打算卖房了,陈小姐不但没有买到房子,还向中介公司支付了3000多元的佣金。

  买方:卖方违约为何我来“埋单”?

  陈小姐说,今年4月份,她和男朋友在双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看中了武夷绿洲1号楼404单元的房子。随后,陈小姐和房主郑先生在中介处签订了房屋买卖三方合同,郑先生同意以总价31.3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陈小姐。由于郑先生的房产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双方约定在郑先生领取产权证后,再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陈小姐为此交给中介公司2万元定金。

  今年5月份,郑先生的产权证办好了,但是,直到10月份,郑先生仍未和陈小姐办过户手续。

  陈小姐说,11月6日中介扣除了3130元后,把剩下的16870元退还给了她。“房东因为房价涨了不想卖房,中介公司还扣了我的佣金,对方的违约金我也一分钱没拿到。为何卖方违约,还要我来‘埋单’呢?”

  卖方:是否违约法院说了算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卖方郑先生。他表示,由于5月12日起,福州暂停对连江路以东、光明港以南的鳌峰片区内所有的房屋产权登记过户交易及抵押,他要卖的房子也在被冻结的范围之内,因此无法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记者问郑先生,后来不想卖房是否是因为“房价涨了”,郑先生没有否认。同时,郑先生表示,自己有没有违约要通过法院认定。

  中介:只要签了合同就要收费

  房子没有买成,陈小姐为何还要交给中介佣金呢?对此,福州双安房产代理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只要合同签了,我们就要收费了。”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保证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中介公司曾扣下了卖方的相关证件材料和买方的2万元定金。由于卖方尚未办理房产证,又将押在中介公司的相关证件材料拿去办理房产证,以致现在卖方并未在中介公司留下任何抵押。

  昨晚,记者接到陈小姐电话,她表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将把郑先生和双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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