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月还款额从2006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贷款人最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还款。
今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上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的贷款利率上调到3.3‰,而5年以上20年(含)以下则上调到3.675‰。记者了解到,最新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1月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27.75亿元。明年房贷利率调整后,意味着有19302笔“老按揭户”(今年3月17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由此受到影响。对他们来说,自明年1月1日起,无论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住房商业贷款,每月的还款额都将比现在每月的还款额要多一些。
以10年期的1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采用等额本息法还款计算,现在每月还款额为1023.42元,明年起每月还款额为1032.05元,每月多增加8.63元。以20年期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明年起每月的还款额比现在要多增加19.26元。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商业贷款的还款金额也要根据银行新的利率重新计算。
此外,由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已经联网运行,为避免由于还贷账户资金不足而出现不良的信用记录,贷款人应及时与银行联系,确认新的月还款额,保障按时足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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