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在三高路“明辉”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交了4.4万元手续费后,才知道房子建于1970年,而非中介所说的1990年。林先生要求中介退还手续费,但中介只同意退还4万元首付,拒还4000元中介费。昨日,林先生再次与中介协调,中介表示只可再退2000元。林先生感到不合理,便向市12315投诉,最后房产中介才答应退还余款。
据林先生介绍,11月25日,他到该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房价仅15.8万元。当他向中介咨询时,得知这套房子标价有误,实际标价为18.8万元。林先生说,他从中介公司人员那里详细了解了房子的情况,并实地察看了房子,感觉还比较满意,便先后向中介交纳了4万元的首付金和4000元中介费。由于中介告诉林先生,该房信息真实可靠,而且房龄、面积、产权证等都通过了房管部门查档验证,所以他签下了购房合同。
但不久后,林先生无意中发现这套二手房的实际建设时间为1970年,与中介介绍的房龄相差了20年之久。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中介负责人陈经理曾明确告诉他房子是1990年建的,偏差最多不会超过两年。
昨日,林先生找到了该中介。通过协商,中介最终同意退回林先生4万元首付金,但拒绝退回4000元中介费。陈经理表示,他们为林先生提供过服务,至于林先生毁约,他们也没办法,收取中介费是理所当然的。林先生认为中介提供了虚假的房源信息,欺骗了消费者,应该全额退款。而对于自己房源信息的不准确,陈经理则解释说,房龄需要到房管部门去核实,而中介公司不可能都去核实每个房源的房龄,所以一般都根据房屋出让方提供的时间数据。房龄有误,公司没有责任,但考虑到林先生的情况,可以退回2000元钱中介费。林先生坚决不同意,便向市12315投诉。经市12315协调,中介终于答应退还4000元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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